浏览量:476 发布时间:2018-07-21 15:57:38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9月份,我省开展了第二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宜春、鹰潭、吉安接受了环保督察。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要求,及时成立了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督察方案,下发了督察通知,不间断地加强了对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3个被督察的设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督察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迎接督察工作方案,主动加强了联系和配合,广泛进行了的思想发动,层层进行了工作部署,对交办的环境问题做到照单全收、主动接受,立行立改,对群众信访投诉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及时主动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268件,转交办有效信访件1043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责令立即整改254件,限期整改346件,停产整改102件,立案处罚69件,查封扣押13件,关停取缔144件,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1人,约谈80人,问责1人。营造了较好的氛围,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